信飞通用户协议
欢迎您(指通过用户终端、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及其他方式使用信飞通软件服务的用户)使用信飞通软件(以下称为“本软件”或“信飞通”)及服务,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信飞通软件用户协议》(以下称为“本协议”),特别是本协议中涉及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权利许可和服务使用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等。您应重点充分阅读、理解。除非您完全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否则您应立即停止使用、登陆、浏览本服务。如果您继续使用、登录、浏览本服务,您的行为将被视为您已充分理解本协议并承诺作为本协议的一方当事人接受协议的约束,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者未获得信飞通对您问询问题的解答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1. 适用范围
1.1. 本协议是海南省信息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信通”)与用户终端、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及其他方式使用信飞通软件服务的用户订立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1.2. 本软件由海南信通开发并享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为海南信通客户(以下简称“客户”)提供,并为企业的管理、业务运营等目的,而为客户的企业内部员工提供安全和效率工具的软件产品。
1.3. 海南信通客户企业按照海南信通指定方式、渠道,对帐号有管理权限(以下简称“您的企业”或“您企业”)。“用户”是指收到客户邀请的、使用本软件的前述海南信通客户企业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用户”或“您”)。
1.4. 您应当知悉并理解,海南信通仅为本软件技术开发方,海南信通将根据您输入的企业码自动下发相应企业的网络配置,您的企业承担本软件运营及管理的义务和责任。
1.5. 本协议内容包括本协议正文及所有海南信通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信飞通软件隐私政策》、各项政策、规则、声明、通知、警示、提示、说明(以下简称“规则”)。前述规则经正式发布,并以适当的方式送达用户(系统通知等),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服务的内容
2.1. 本服务内容指信飞通向用户提供的安全与效率工具,包括支持远程办公连接、安全检测等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这些功能服务可能根据用户需求的变化,随着因服务版本不同、或服务提供方的单方判断而被优化或修改,或因定期、不定期的维护而暂缓提供。
2.2. 海南信通提供路由器终端、手机客户端(iOS 和 Android 版本)等多种形式服务软件(具体以海南信通提供为准),海南信通会不断丰富您使用本服务的终端、形式等,如您已注册使用一种形式的服务,则可以以同一账号使用其他版本服务,本协议自动适用于您对所有版本的软件和服务的使用。
2.3. 同时,信飞通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对服务或服务任何部分及其相关功能、应用软件更新、升级、修改、转移的权利。您同意,对于上述行为,信飞通均不需通知,并且对您和任何第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4.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应为客户组织架构内某个组织的成员并维持该身份,您可以享受本软件为该组织及其成员提供的服务内容,同时您授权所属组织对您的成员身份及基于该身份的相关权益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加入、删除以及调整权限和限制服务内容等,您保证在遵守本软件服务规范的同时,按照组织的授权范围和规范使用本软件服务,如您丧失您的组织成员身份,您的企业有权将基于该身份的服务内容一并删除。
2.5. 如您发现本软件内存在任何侵犯您权利的内容,请联系您的企业。
3. 本服务的许可范围
3.1. 用户被授予一项不可转让的、非排他性的许可,以使用本软件。用户可以为非商业目的在终端设备上安装、使用、显示、运行本软件。
3.2. 您可以为使用本软件及服务的目的复制本软件的一个副本,仅用作备份。备份副本必须包含原软件中含有的所有著作权信息。
3.3. 本条及本协议其他条款未明示授权的其他一切权利仍由海南信通保留,用户在行使这些权利时须另外取得海南信通的书面许可。海南信通如果未行使前述任何权利,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4. 软件的获取
4.1. 用户可以直接从手机应用商店上获取本软件。
4.2. 如果用户从未经海南信通授权的第三方获取本软件或与本软件名称相同的安装程序,海南信通无法保证该软件能够正常使用,并对因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不予负责。
5. 关于账号
5.1. 您确认,您按照海南信通的指定渠道、方式完成相关登录流程时,如您的企业停止订购或停止使用信飞通服务,那么海南信通有权注销您的账号,由此带来的因您使用本服务产生的全部数据、信息等被清空、丢失等的损失,您和您的企业应自行承担。
5.2. 您通过账号登录的方式使用本服务时应保证提交真实、准确、完整和反映当前情况的身份及其他相关信息,您理解并承诺,您的账号等用以使用本服务的信息及其他个人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未经他人许可不得用他人名义(包括但不限于冒用他人姓名、账号等足以让人引起混淆的方式),您在账号使用过程中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实施任何侵害国家利益、损害其他公民合法权益,有害社会道德风尚的行为。您的企业有权对您的账户信息进行审核。
5.3. 您了解并同意,本软件账号所有权及有关权益均归您的企业所有,您完成首次登陆后仅享有该账号的使用权。您的账号仅限于您本人使用,未经海南信通书面同意,禁止以任何形式赠与、借用、出租、转让、售卖或以其他方式许可他人使用该账号。如果您的企业或海南信通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认为使用者并非账号初始注册人,海南信通及您的企业有权在未通知您的情况下,暂停或终
止向该账号提供服务,并有权注销该账号,而无需向该账号的用户或您的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由此带来的因您使用本服务产生的全部数据、信息等被清空、丢失等的损失,您应自行承担。
5.4. 您有责任维护个人账号的安全性与保密性,因您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因素而导致账号被盗、丢失,均由您本人承担责任,海南信通不承担任何责任。
5.5. 您充分了解并同意,您必须为自己帐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您应对使用本服务时接触到的内容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因使用内容而引起的所有风险,包括因对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或实用性的依赖而产生的风险。海南信通无法且不会对您因前述风险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6. 个人信息保护
本软件仅支持在企业办公环境下使用,就您在使用本软件过程中,您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将由您的企业完成,您将同意您企业的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企业隐私政策”等)。如您在使用本软件过程中对软件收集和使用数据的规则有任何疑问,请与您的企业联系。
6.1 信飞通高度尊重并且重视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信飞通对相关信息采用安全的存储与传输方式,保障用户信息的安全。
6.2.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您有权访问、更正您的个人信息。如您作为企业雇员使用本软件,请联系您企业的管理员以更正您的个人信息。在符合注销条件的情况下,您的账号可能会被注销,账号注销后,您的个人信息会被删除或被匿名化处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根据您的企业需要就企业控制的数据另行处理的除外。
6.3. 信飞通将运用各种安全技术和程序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以免遭受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或披露。
6.4. 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本软件可能会获取您的设备信息、网络信息等个人信息,以便为您提供VPN 办公安全检测等服务。
6.5. 未经用户的同意,信飞通不会向其他以外的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共享用户的个人信息或公开披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信飞通软件隐私政策》另有约定的除外。
6.6.我们保留在您违反适用法律法规规定或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冻结、注销您的账号并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您所存储的数据、文件的权利,且无需为此向您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因您使用本服务产生的全部数据、信息等被清空、丢失等的损失,您应自行承担。
6.7.更多有关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的相关政策,请详见《信飞通隐私政策》。
7. 用户行为规范
7.1. 用户充分了解并同意,海南信通仅为用户提供信飞通软件技术,您应自行对利用服务从事的所有行为及结果承担责任。相应地,您应了解,使用本软件服务可能发生来自他人非法或不当行为(或信息)的风险,您应自行判断及行动,并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7.2. 用户理解并同意,为了向用户提供有效的服务,本软件会利用用户终端设备的处理器和带宽等资源。您应自行准备接入互联网的硬件设备和软件工具,包括计算机、调制解调器、有关软件和设置或者其他接入互联网的装置,并自行承担接入互联网需支付的电话费、网络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用户在此许可本软件利用用户计算机的处理器和宽带,用作容许该软件提供本协议项下相关服务的有限目的。
7.3. 除非另有说明,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只能用于非商业用途。您承诺不对本服务任何部分或本服务之使用或获得,进行复制、拷贝、出售、转售或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及任何其它商业目的。
7.4. 信息内容规范。
用户不得利用本服务储存、发布、传播或者转载如下信息或内容: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 博彩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
(十) 防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十一)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以及包含上述内容的链接等。
用户同意您企业有权根据其谨慎的判断来决定用户发布的内容是否构成违反服务条款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您承诺在接到您企业的通知后会进行调整以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本协议条款约定,否则海南信通或您企业有权终止向您提供本协议条款项下的产品和服务。
7.5. 软件使用规范。
除另有说明,用户不得基于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本软件,具体地,您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1) 删除本软件及其他副本上所有关于版权的信息、内容;
(2) 对本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本软件的源代码;
(3) 破坏、修改本软件的客户端程序,或者利用程序的漏洞和错误破坏本软件的正常进行或传播该漏洞或错误;
(4) 对海南信通拥有知识产权的内容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使用、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等;
(5) 对本软件或者本软件运行过程中释放到任何终端内存中的数据、软件运行过程中客户端与服务器端的交互数据,以及本软件运行所必需的系统数据,进行复制、修改、增加、删除、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插件、外挂或非海南信通经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本软件和相关系统;
(6) 通过修改或伪造软件运行中的指令、数据,增加、删减、变动软件的功能或运行效果,或者将用于上述用途的软件、方法进行运营或向公众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7) 通过非海南信通开发、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登录或使用软件及服务,或制作、发布、传播上述工具;
(8) 自行、授权他人或利用第三方软件对本软件及其组件、模块、数据等进行干扰;
(9) 攻击、侵入海南信通的服务器或服务器端程序或使服务器过载;
(10)进行任何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帐号,未经允许进入公众计算机网络或者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删除、修改、增加存储信息,未经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测试本软件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其它实施破坏网络安全,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坏干扰正常网络信息服务,伪造 TCP/IP 数据包名称或部分名称等行为;
(11)其他未经海南信通明示授权的行为。
7.6. 服务运营规范。
除另有说明,用户不得基于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本服务,具体地,您不得利用本软件提供的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1) 提交、发布虚假信息,或冒充、利用他人名义的;
(2) 散布不受欢迎的电子邮件、广告等信息或发布涉及本协议 7.4 条内容的;
(3) 干扰或扰乱该软件的网络服务或者其他用户的正常使用的行为;
(4) 未经海南信通书面许可利用该软件账号和任何功能,以及第三方运营平台进行推广或互相推广的;
(5) 发表、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权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6) 将本服务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核设施、军事用途、医疗设施、交通通讯等重要领域的;
(7) 进行任何超出正常的用户之间内部或外部信息沟通、交流等目的;
(8) 侵犯海南信通的商业利益,或从事任何可能对海南信通造成损害或不利于海南信通的;
(9) 制作、发布与以上行为相关的方法、工具,或对此类方法、工具进行运营或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10) 制作、发布、使用、传播用于窃取本软件帐号及他人个人信息、财产的恶意程序的;
(11)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其他用户合法权益、干扰产品正常运营或海南信通未明示授权的行为,以及可能给海南信通带来任何不利影响的行为或者是国家禁止的行为。
8. 知识产权及保密
8.1. 海南信通是本软件的知识产权权利人,本软件的一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在本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技术、程序、网页、文字、图片、图像、音频、视频、图表、版面设计、电子文档等)的知识产权均属于海南信通所有。未经海南信通书面许可,您不得为任何商业或非商业目的自行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任何机器人、蜘蛛等程序或设备监视、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本软件及相关服务中的内容)。
8.2. 未经海南信通或相关权利人书面同意,用户不得为任何商业或非商业目的自行或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
8.3. 用户应当保证在使用本软件及其相关服务时所获取的海南信通信息(包括技术、技术流程、数据、客户信息、商业秘密或技术诀窍:包括有关研究、产品、服务、业务、供应商、客户、市场、软件、开发、发明、程序、设计、图纸、工程、行销或财务等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不会被披露、公布、转让、展示、提供、使用、保留或以其他形式用于除用户使用本软件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除非海南信通明确允许或者相关信息已经公开,用户应当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并采取一切合理防范措施防止其泄露。
8.4. 用户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私自使用海南信通的包括但不限于“海南信通”等在内的任何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域名、网站名称或其他显著品牌特征等(以下统称为“标识”)。未经海南信通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将本条款前述标识以单独或结合任何方式展示、使用或申请注册商标、进行域名注册等,也不得实施向他人明示或暗示有权展示、使用、或其他有权处理该些标识的行为。由于您违反本协议使用海南信通上述商标、标识等给海南信通或他人造成损失的,由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9. 第三方软件或技术
9.1. 本软件可能会使用第三方软件或技术(包括本软件可能使用的开源代码和公共领域代码等,下同),这种使用已经获得合法授权。本软件如果使用了第三方的软件或技术,海南信通将按照相关法规或约定,对相关的协议或其他文件,可能通过本协议附件、在本软件安装包特定文件夹中打包、或通过开源软件页面等形式进行展示,它们可能会以“软件使用许可协议”、“授权协议”、“开源
代码许可证”或其他形式来表达。前述通过各种形式展现的相关协议、其他文件及网页,均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您应当遵守这些要求。如果用户没有遵守这些要求,该第三方或者国家机关可能会对用户提起诉讼、罚款或采取其他制裁措施,并要求海南信通给予协助,用户应当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9.2. 如因本软件使用的第三方软件或技术引发的任何纠纷,应由该第三方负责解决,海南信通不承担任何责任。海南信通不对第三方软件或技术提供客服支持,若用户需要获取支持,请与第三方联
10. 违约处理
10.1. 因您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服务条款规定,引起第三方投诉或诉讼索赔的,您应当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因您的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海南信通及其关联公司、控股公司向任何第三方赔偿或遭受国家机关处罚的,您还应足额赔偿海南信通及其关联公司、控股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1. 免责声明
11.1. 您理解并同意,本软件及相关服务可能会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或干扰,海南信通不保证(包括但不限于):
(1)本软件及相关服务完全适合用户的使用要求;
(2)本软件及相关服务不受干扰,及时、安全、可靠或不出现错误;
(3)用户经由海南信通取得的任何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符合用户的期望;
(4)本软件中任何错误都将能得到更正。
(5)本软件及相关服务只面向年满 18 岁的成人服务(企业员工)。
海南信通对本服务包含的或通过其获得的、用于任何目的的信息、软件、产品、服务和相关图表的适用性、可靠性、可供应性、及时性和准确性不作任何声明。所有这些信息、软件、产品、服务和相关图表都按现状提供而无任何种类的保证。
11.2. 对于涉嫌借款或其他涉财产的网络信息、账户密码、广告或推广等信息的,用户请谨慎对待并自行进行判断。在任何情况下,海南信通均不对任何直接的、间接的、惩罚性的、偶然的、特别的、附带性的损失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由于使用或运行本服务产生的或以任何方式与之相关的、以及由于延迟或不能使用本服务、提供或不能提供服务、或由于从本服务中获取的任何信息、软件、产品、服务、或任何其他因使用本服务而产生的不能使用的损失及数据丢失的损失或利润的损失,无论该种损失是基于合同、侵权、疏忽、严格责任或其他而产生的,并且即使海南信通已被告知损失的可能性。
11.3. 用户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软件及相关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网络原因、黑
客攻击、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出现不可抗力情况时,海南信通将努力在第一时间及时修复,但因不可抗力给用户造成了损失,用户同意海南信通不承担责任。
11.4. 用户在使用本软件及服务时,须自行承担如下来自信飞通不可掌控的风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引起的个人信息丢失、泄漏等风险;
(2)用户必须选择与所安装终端设备相匹配的软件版本,否则,由于软件与终端设备型号不相匹配所导致的任何问题或损害,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3)用户在使用本软件访问第三方网站时,因第三方网站及相关内容所可能导致的风险,由用户自行承担;
(4)用户发布的内容被他人转发、分享,因此等传播可能带来的风险和责任;
(5)由于无线网络信号不稳定、无线网络带宽小等原因,所引起的登录失败、资料同步不完整、页面打开速度慢等风险。
11.5. 用户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是在保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序良俗,保护他人合法权益,海南信通在能力范围内尽最大的努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但并不保证海南信通判断完全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判断一致,如因此产生的后果用户已经理解并同意自行承担。
12. 协议修改
12.1. 根据互联网的发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或者因业务发展需要,海南信通将在必要时对本协议的服务条款作出修改或变更。修改后的服务条款一经公布即有效替代原有服务条款。如果用户继续使用本软件服务,即视为用
13. 其他
13.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倘本协议之任何规定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法律抵触而无效,则这些条款将尽可能接近本协议原条文意旨重新解析,且本协议其它规定仍应具有完整的效力及效果。
13.2. 本协议的签署地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若您与海南信通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您同意应将争议提交至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管辖法院。
13.3. 本协议条款由本协议正文及所有海南信通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隐私政策、各项政策、规则、声明、通知、警示、提示、说明(以下简称“规则”)组成。海南信通将以醒目的方式提供这些协议、规则供您查阅。一旦您开始使用本软件,则视为您同时接受该软件公示的所有相关协议、规则的约束。本协议条款部分内容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违法或无效的,不因此影响其他内容的效力。
13.4. 海南信通保留权利在不影响您在本协议下权利义务的前提下,将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权利及义务转让给关联方或其他法律主体,或委托第三方提供本协议下部分或全部服务。在此情况下,本协议对受让方或受托方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
13.5. 双方承诺遵守本协议及本协议所适用的联合国、中国、美国以及其他国家出口管制法律法规。您承诺不会将海南信通提供的服务用于适用的出口管制法律所禁止的用途。非经相关主管机关许可,您及您授权使用本服务的其他个人或实体不会通过本服务向所适用的出口管制法律禁止的实体或个人提供受控的技术、软件或服务。
13.6.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无效或不具有可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应有效并具有约束力。
13.7.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及阅读而设,并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规定的含义或解释。
13.8. 您和海南信通均是独立的主体,在任何情况下本协议不构成海南信通对用户的任何形式的明示或暗示担保或条件,双方之间亦不构成代理、合伙、合营或雇佣关系。
13.9. 本协议的版权为海南信通所有,海南信通保留一切解释和修改的权利。
信飞通客户入网服务协议
甲方:甲方员工 (服务使用者)
乙方:海南省信息通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基于对乙方通信服务的了解和需求,甲方自愿申请成为乙方客户,并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入网要求及业务办理
(一)甲方办理入网、变更手续时,应提交以下登记资料:1、甲方员工: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不得委托他人办理。2、甲方客户:提供单位有效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加盖公章的单位授权书等。
(二)甲方应使用乙方提供的终端设备及软件,如未使用导致无法支持服务的甲方应自行承担后果。
第二条
费用标准和费用交纳
(一)乙方应明码标价、公告交费期限信息;甲方应在乙方明示的期限内足额交纳各项通信费用。
(二)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资费套餐方案,套餐有效期根据甲方选择的套餐不同有效期不同。
(三) 如遇乙方发布、调整资费,自乙方公告确定的生效日起执行新的资费标准。在乙方公告确定的生效日前,甲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协议继续履行;甲方提出异议且未能与乙方达成一致的,甲方向乙方结清全部未付款项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三条
客户权益
(一)网络服务
1、乙方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的网络覆盖范围内向甲方提供信飞通服务。
(二)客户服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011 等渠道,以便甲方了解乙方各项服务。
2、对于甲方信飞通服务开通/关闭申请,乙方应在承诺的时限内操作完成(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超过时限未及时开通/关闭的, 应减免甲方由此产生的通信费用。
3、甲方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甲方身份或者反映甲方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乙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甲方个人信息履
务。在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时,乙方依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和本协议约定收集、存储、使用、披露和保护甲方的个人信息。
4、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将收集的甲方个人信息共享给本服务相关乙方关联公司或乙方的授权合作伙伴。除前述明确约定情形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向其他第三方提供甲方个人信息。
5、甲方本人持有效证件可通过官网客服或乙方指定的其他渠道,对其个人信息进行查询、更正。
6、乙方依法保证甲方的信息资料安全、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但以下情形不应视为乙方违反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1)因追缴欠费需要,向第三方机构和征信机构提供用户个人相应信息及欠费信息的;
(2)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要 求乙方提供协助与配合,乙方应给予协助与配合的;
(3)出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利益目的而未经授权的披露行为;
(4)出于维护甲方或其他个人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 益但又难以得到甲方同意的;
(5)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7、乙方非常重视用户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并会尽全力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可靠。
第四条 风险与责任
(一)甲方应保证入网、变更登记资料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并
有义务配合乙方对登记资料进行查验。甲方登记资料如有变更,应主动办理变更手续。甲方不得出租、二次转售、倒卖名下持有信飞通产品服务。因甲方提供的客户资料不详、不实或变更后未及时通知乙方等原因,使乙方无法向甲方提供服务或甲方无法享受到乙方提供的相关服务,乙方无需向甲方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发现因甲方登记资料失实或者甲方未配合及时更正,或乙方发现甲方业务账号存在违法使用、超约定用途使用、违规或违约转让、转租、转售、业务账号被公安机关通报、该号码因上述问题被投诉较多等情况的,乙方有权暂停、终止甲方服务,且乙方无需向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二)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信飞通账号、终端,若发现丢失或被盗用,可及时拨打甲方客户服务电话查询账号密码手续;但乙方不承担上述情形对甲方所造成的后果;不允许甲方将名下的账号交予他人使用,如甲方违反此项规定,因此引起的义务与责任仍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按照现有技术标准为甲方提供通信服务,但乙方无法控制第三方利用各种手段从事违法行为等情况的发生,如因第三方的恶意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对此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四)甲方使用信飞通业务时,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许可,不得自行更改其使用性质,不得利用计算机互联网络进行任何经营性服务活动及违法活动,否则乙方有权停止服务,依法追缴各项费用和违约金,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所办理的数据业务上下行速率标称值仅为乙方提供的数据业务上下行速率最高值,乙方不能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达到标称值,甲方对此表示知悉并认可。
(六)甲方发布违法信息、违反公序良俗内容的信息,或未经 接收客户同意大量发布商业广告等其他骚扰信息、拨打骚扰电话等不当行为,以及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乙方有权依据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行政机关的指令、客户举报或投诉,以及乙方制定的为保障公众利益的规范,关闭甲方信息发送功能,或暂停直至终止服务,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违约方应承担的赔偿损失的责任范围不包括守约方未实现的预期利润或利益、商业信誉的损失、丢失的数据本身及因数据丢失引起的损失、守约方对第三方的责任及其他间接损失。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双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一)乙方在本协议外以公告、使用手册、资费单页等书面形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甲方办理各类业务所签署的表单、业务协议、须知等均自动成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冲突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中未约定部分以本协议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收回号码或账号并终止服务,并保留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1、甲方提供的有效证件(包括代理人/经办人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虚假、不实;
2、甲方自行安装未取得入网许可或可能影响网络安全或网络服务质量设备的;
3、甲方未办理相关手续,自行改变电信业务使用性质或私自转让租用权的;
5、业务(服务)超过约定有效期的;6、该账号被国家司法机关认定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其它不当用途的;
7、乙方收到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通知要求停止甲方服务的;
8、甲方使用信飞通服务过程中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
(三)因技术进步或国家政策等原因导致本协议(部分或全部)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保留对服务做出调整的权利,调整前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甲方可就解决方案与乙方协商,但不得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七条 协议争议
有关协议争议,双方可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方可向当地通信管理局或消费者协会申请进行调解;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方提交资料并通过实名认证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甲方套餐选择时效。甲方承诺:本人已经充分、完整阅读并理解本协议所述全部条款及条件。